首页 国际服务贸易(第2版)

第一节 国际商务服务贸易概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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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国际商务服务贸易的定义及分类

(一)国际商务服务贸易的定义

商务服务业,又称“商业服务业”,是与WTO关于服务贸易12大类分类中的商业服务相对应的一类服务产业。商务服务贸易作为服务贸易中的一个大类,主要指在商业活动中所涉及的服务交换活动,既包括为个人消费提供的服务,也包括为企业和政府消费提供的服务。

商务服务业属于现代服务业的范畴,包括企业管理服务、法律服务、咨询与调查、广告服务业、职业中介服务等行业,是符合现代服务业要求的人力资本密集行业,也是高附加值服务类行业。国际商务服务贸易是国际间涉及商务活动的服务贸易形式的总称。国际商务服务贸易内涵十分丰富。

(二)国际商务服务贸易的主要形式和行业分类

人们通常意义上理解的商业服务,即提供有形商品的服务行业,是属于乌拉圭回合服务贸易谈判小组界定的“分销服务业”。本章所述的商务服务主要有以下六类服务类型:

1.专业性服务

涉及的范围包括法律服务、会计服务、工程设计服务、旅游机构提供的服务、城市规划与环保服务、公共关系服务等。专业性服务中包括涉及上述服务项目的有关咨询服务、装配服务、设备维修服务(除固定建筑物以外的一切设备的维修服务,例如成套设备的定期维修、机车的检修、汽车等运输设备的维修等)。

2.计算机及相关服务

这类服务包括计算机硬件安装的咨询服务、软件开发与执行服务、数据库服务及其他服务。

3.研究与开发服务

在合同约束下的研究与开发服务。

4.不动产服务

指不动产范围内的服务交换,但不包括土地的租赁服务。

5.设备租赁服务

主要包括交通运输设备(如汽车、卡车、飞机、船舶等)和非交通运输设备(如计算机、娱乐设备)等的租赁服务,不包括其中有可能涉及的操作人员的雇用或所需人员的培训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