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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节 小额贷款公司的经营与业务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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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额贷款公司必须依法自主经营、自负盈亏、自担风险、自我约束,其经营管理是以提高经济效益为中心;建立、健全内部控制制度,规范经营活动与财务核算,如实反映经营状况,维护投资者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公司应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财政、金融政策,按规定计算缴纳税费,为社会提供资金融通服务;接受行业主管机关和相关部门的运营监管、财税监督及业务督导。

一、小额贷款公司的治理结构、部门设置及职责

(一)小额贷款公司的治理结构

根据现代公司制度,商业性的小额贷款公司应有股东代表大会、董事会、监事会、内部审计和公司的管理层。公司的重大事项由董事会决定,内部审计向董事会负责。公司应设一名总经理,总经理根据企业章程以及董事会的决定负责执行公司的总体业务战略,组织和管理公司的日常经营和其他事务。

公司的其他高级管理人员还应包括副总经理、财务总监和运营总监,副总经理对应管理业务部门,运营总监直接负责前台业务,而财务总监一般负责后台业务。副总经理和运营总监下设有第二层管理团队,它包括各职能部门主管或各分支机构的总管。分支机构的设立应与小额信贷机构的商业计划挂钩,即根据小额信贷机构预计发展的客户数量配置相应客户经理的数量。运营总监负责实现具体的经营目标,包括客户开发、贷款规模控制、贷款质量监管等。

(二)小额贷款公司的部门设置与职责

小额贷款公司的组织结构一般实行“直线—职能制”管理模式,具体职能部门的设置因机构规模的大小而异,但总体的设置框架与职责可对应参考图9-1并分项说明如下。

图9-1 小额贷款公司职能部门设置借鉴

1.综合管理部职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