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金融机构管理与融投资、理财服务

第二节 风险投资机构的经营与业务管理

字体:16+-

风险投资机构的经营与管理无不体现在风险投资的具体运作过程中,表现为风险投资资金的募集、风险投资项目的筛选与评价、金融投资工具的选择、风险投资的管理和风险投资退出五个环节。风险投资的完整运作过程如图10-3所示。

图10-3 风险资本运作流程

一、风险投资资金的募集

风险投资资金的募集是风险投资机构的首要任务,具体是指风险投资机构融资的全过程。融资的对象可以是个人、公司法人和其他经济组织,也可以是养老基金、保险基金、慈善基金以及外国资金等。这些被融资者(亦可被称为风险投资人)的资金往往被称为私募资金。在风险投资资金的募集阶段,投资者与风险投资机构之间存在着信托投资契约关系,即通过风险投资机构的招募,投资者将资金委托给风险投资机构经营运作,使之形成了特定意义上的权责对应联系和增值预期。

(一)风险投资机构的基本融资方式

风险投资机构融资的基本融资方式包括承诺制和基金制两种。

1.承诺制

所谓承诺制就是投资者与风险投资机构签订协议,投资者承诺在对风险投资机构推荐的项目经审查同意后即行出资,且资金可以不通过风险投资机构而直接进入项目中。对于投资者而言,降低了投资风险;对于风险投资机构来说,它只是受投资人的委托与风险企业家进行谈判,并对成立的风险企业进行管理。

2.基金制

所谓基金制就是风险投资机构将募集的投资人的资金集中起来,形成一个有限合伙的基金机构,再将资金投入到所选的一个或多个风险项目中去。与开放的、契约型公募基金即证券投资基金不同,这种基金是封闭的、公司型私募基金形式,一般只能是有限合作且十年左右即应清算,或通过风险企业直接将资金按比例返还给投资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