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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节 邮政储蓄银行的经营与业务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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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邮政储蓄银行的经营业务与内涵

邮政储蓄银行的经营业务与一般的商业银行大体相同,可以区分为负债业务、资产业务和中间业务。随着新农村经济的发展和国家推动城镇化进程的加速,邮政储蓄银行相应提供的金融服务内涵将会越来越丰满。

(一)邮政储蓄银行的负债业务

1.常规负债业务

邮政储蓄银行的负债业务主要是指邮政储蓄银行的资金来源,包括吸收来的各种存款、各种借入资金、金融机构往来资金、各种应付和预收的款项以及其他负债。具体包括以下几方面内容。

第一,存款业务。吸收的各类存款是邮政储蓄银行最主要的负债业务,也是邮政储蓄银行筹集资金的主要手段之一。对应存款业务必须开立其存款账户,而存款账户是邮政储蓄银行把集中起来的社会闲置资金,根据不同要求按会计科目分类并在账簿中按类别开立的户头,是办理信贷、结算、现金收付业务的前提条件,是反映、监督邮政储蓄银行各部门、各存户资金活动的工具。根据《银行账户管理办法》的规定,将账户分为基本存款账户、一般存款户、临时存款账户和专用存款账户。

存款业务主要分为单位存款和储蓄存款两种。单位存款是指邮政储蓄银行吸收的社区和村镇属地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等的闲置结算资金和其他存款;储蓄存款分为活期储蓄和定期储蓄,而定期储蓄又分为整存整取、零存整取、整存零取、存本取息、定活两便、通知存款六种类型。

第二,金融机构往来业务,又称同业往来。这是指不同的金融机构与邮政储蓄银行之间相互融通资金、委托代理业务而形成的资金往来,主要包括邮政储蓄银行对中央银行及其他同业金融机构之间的结算负债。

第三,其他负债业务。主要包括各类应付款项、预收款项、占用资金类负债,如应付利息、应交税费、其他应付款、应付职工薪酬等;邮政储蓄银行接受中国农业发展银行、国家开发银行、保险公司及其他金融机构、其他单位(或个人)委托办理的代收代付业务、征地补偿、信托等资金占用式负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