培训规划是组织机构对一个特定时期内将要进行的培训工作预先拟订的规划,包括以下几个方面的内容:培训目的、目标以及要求,培训时间、地点、进度、讲师以及培训负责人,培训方式,培训内容,培训评估方式,奖惩措施等。
制订培训规划必须从组织的战略出发,满足组织以及员工两方面的需求,考虑企业资源条件与员工素质基础,考虑人才培养的超前性以及培训效果的不确定性,确定职工培训目标,选择培训内容和方式。在制订的过程中,当然还必须掌握必要的步骤,这样不仅可以事半功倍,而且可以检测和监督培训规划的合理性和有效性。
4.1.1 制订培训目标
培训目标有时会与培训需求相同,有时又不相同;当一次培训就可满足培训需求时,这次培训目标就与培训需求相同;培训目标还是考核培训效果的标准。
1.培训目标的特点
一个良好的目标必须具备三个特点——具体、可量度、可观察度。具体到培训目标,就是说目标应该能够准确地描述员工接受培训后的一些行为表现。
(1)在目标中使用行为动词,由于学习目标必须把员工的学习行为具体地描述出来,因此管理者在订立学习目标时,应该使用一些清晰、明确的行为动词,而摒弃一些含糊或者包含较多解释的字句。
表4-1则是将包含较多解释的词与行为动词进行比较:
表4-1 动词比较示意图
从表中可以看出,左方列出的词,会使管理者以及培训老师不能准确知道员工受训之后,是否已经掌握了所学的东西。那么使用这些词语来订立目标,则培训老师很难评估员工的学习成效。而右方列出的则是一些较为清楚的字句,培训老师能很容易地从员工的有关行为中知道员工是否掌握了所学到的东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