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市场监管的主要目的在于保护投资人利益,保障合法证券交易活动,督促证券中介机构依法经营,禁止违法交易行为,防止个别企业垄断证券市场,防止人为操纵和欺诈等不法行为,维持证券市场的秩序;根据国家宏观经济管理的需要,采用多种方式来调控证券市场的交易规模,引导投资方向,支持重点产业,促进国民经济持续、快速、健康发展;充分发挥证券市场的积极作用,限制其消极影响,保障证券市场的健康发展。
国际证监会组织(IOSCO)于2006年6月8日在香港召开的第31届年会,时任中国证监会主席的尚福林在年会上表示,中国证监会正在按照IOSCO的《证券监管的目标和原则》来完善内地资本市场的证券监管制度。国际证监会组织(IOSCO)公布的证券监管的三项目标:一是保护投资者;二是确保市场公平、有效和透明;三是减少系统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