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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节 投资与证券投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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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投资及其分类

(一)投资的含义

投资是指经济主体为了获取未来预期收益而购买实物资产或金融资产进行经营的经济行为。经济主体包括国家、机构、企业法人或个人。

在市场经济条件下,投资作为一种重要的经济活动,已为越来越多的人所熟悉。在我国,随着经济的发展和人们收入的提高,投资需求日益旺盛,投资形式和投资现象日益丰富,除了建造厂房、购买设备、修建道路桥梁等传统投资形式外,出现了居民购买住房、小汽车、债券和股票等新兴投资形式。人们之所以要从事投资活动,是期望牺牲今天的消费或支出现时的价值,未来得到更多的物品和服务消费或收益。

美国著名投资学家威廉·夏普(William.F.Sharpe)认为:投资就是为了获得可能的和不确定的未来值而做出的现在值的牺牲。如一个投资者购买了1000元股票,一年后得到了2000元的投资收益,这2000元就是一年前所减少消费的1000元资金所获得的风险补偿。投资活动改变了投资者现在和未来的消费,不论投资股票还是债券,都会面临通货膨胀、发行主体违约等风险。所以,投资也可以理解为:投资者通过持有金融资产或实物资产,获得该资产在未来所产生的与所承担的风险相匹配的预期收益的过程。

投资的内涵和外延都十分宽泛和丰富,实质上包括实物资产投资和金融资产投资两部分经济范畴。前者是投资经济学研究的主要内容,后者则是金融投资学研究的领域。一般说来,证券投资学这门课程与金融投资学也是有区别的,因为证券投资是金融投资的一种形式,因而证券投资学的外延要比金融投资学小一些。因此,本书的投资概念绝大多数是指资本证券投资,即从事以股票、债券、基金及金融衍生工具投资的经济活动。更准确地说,本书所指的投资是指充分考虑了金融工具的风险、收益之后,运用资金进行的一种以赢利或避险为目的的金融活动。它既不包括许多以赢利为目的的金融活动,比如,银行储蓄,购买金币以图利的行为,也不包括提货单等商品证券的交易行为,更不能简单地理解为买卖股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