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投资者不用货币购买消费品而用以投资,其基本行为动因首先是“投资”,即以取得股息或红利为目的;其次是“投机”,即以股票的市场价格浮动高低而谋利为目的。证券“投资”与“投机”的双重动因决定了证券投资者的行为目标的双重性,即一方面为了获取最大收益;另一方面是在预期的收益中去实现最小风险。它体现在证券投资者的实际购买中呈现两条原则:或者在某一风险水平上,去挑选预期收益最大的证券,或者在某一预期收益率水准上,去挑选风险最小的证券。这是证券投资的机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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