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投资业务核算方法的设计
投资业务核算包括短期投资的核算、长期债券投资的核算、长期股权投资的核算。
}h6}(一)短期投资的核算
短期投资,是指小企业购入的能随时变现并且持有时间不准备超过1年(含1年,下同)的投资,如小企业以赚取差价为目的从二级市场购入的股票、债券、基金等。进行短期投资核算时,应设置“短期投资”科目。
企业以支付现金取得的短期投资,应当按照购买价款和相关税费作为成本进行计量,借记“短期投资”;实际支付价款中包含的已宣告但尚未发放的现金股利,或已到付息期但尚未领取的债券利息,应当单独确认为应收股利或应收利息,借记“应收股利”或“应收利息”;不计入短期投资的成本,按照实际支付的金额,贷记“银行存款”等科目。
在短期投资持有期间,被投资单位宣告分派的现金股利借记“应收股利”,贷记“投资收益”,收到现金股利时,借记“银行存款”,贷记“应收股利”;在债务人应付利息日按照分期付息、一次还本债券投资的票面利率计算的利息收入,应当计入投资收益,借记“应收利息”,贷记“投资收益”,收到利息时借记“银行存款”,贷记“应收利息”。
出售短期投资,出售价款扣除其账面余额、相关税费后净额,应当计入投资收益。按照实际收到的银行存款借记“银行存款”,按照短期投资的账面余额贷记“短期投资”,贷记“应收利息”,差额计入“投资收益”。
小企业会计准则下,不计提任何一项资产减值准备。因此不再设置“短期投资跌价准备”科目。
}h6}(二)长期债券投资的核算
长期债券投资,是指小企业准备长期(在1年以上)持有的债券投资。小企业应当设置“长期债券投资”科目来进行核算,并应按照债券种类和被投资单位,分“面值”“溢折价”“应计利息”进行明细核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