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规划纲要》提出2020年基本普及学前教育的发展规划目标是贯彻落实“十七大”和十七届三中全会提出的“重视学前教育”“发展农村学前教育”的具体体现,是促进各级各类教育协调发展、提高国民素质、建设人力资源强国的重要举措。
(一)提出“基本普及学前教育”的背景
20世纪七八十年代,多项相关研究已经证实,学前教育对促进个体发展、巩固义务教育、促进社会和谐稳定有着巨大作用。近二十年来,世界各国都加快了普及学前教育的步伐,加大了提高学前教育质量的力度。相比之下,我国学前教育的普及率还很低,质量也有待加速提高。正是基于这样的背景,《教育规划纲要》提出了“基本普及学前教育”的发展目标。
1.学前教育对促进个体发展、各级各类教育协调发展、社会经济发展意义重大
学前教育对促进个体发展有着重大意义。心理学、教育学、脑科学等多学科研究共同表明,学前期是人一生中大脑形态、结构、机能发展最为迅速、可塑性最强的时期,是个体情感、行为、语言、认知等各方面发展的奠基阶段和敏感期,是个体社会化的起始阶段和关键时期。学前儿童拥有教育机会的多少和教育质量的优劣,不仅决定其学前期的发展水平,而且影响着其终身学习与发展的质量和效果。学前教育之所以能对个体发展具有这样全面、长远的影响,在于早期经验可以改变大脑的结构与功能。
发展学前教育对巩固义务教育,促进各级各类教育协调发展意义重大。学前教育是人生发展的奠基性教育,是基础教育的基础、终身教育的开端,是国民教育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对促进个体在早期的全面健康发展,巩固和提高义务教育质量,全面提升国民素质具有不可或缺的意义与价值。因此,作为个体教育的开端,学前教育对教育事业的整体发展,特别是基础教育的质量与效益具有重要的作用,是国民素质整体提高的奠基工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