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师自我认同的时间困境是伴随着时代的变革和教育的变革而产生的。然而,人永远在客观的趋势中拥有自由自主的选择权。因此,教师自我认同时间困境的突破需要客观环境与主体自我的共同变革和调整,需要制度的重建,从环境的角度给予教师时间上的自由,也需要教师自我的主体性重建,在自我的发现和实现之中,构建一种创造性的积极的存在,实现其生命应有的价值和色彩。
一、自由的时间——教师自我认同的制度重建
马克思在《1857-1858年经济学手稿》中谈到,“时间是人的积极存在”“时间是人的发展空间”。然而,倘若没有自由作为时间的内在品质,时间就会成为一种强有力的控制手段而构造无形的牢狱。因此,时间对于主体人的价值是通过自由这一品质实现的。因此,能否自由地拥有和使用时间是主体自我建立认同的关键。
时间作为一种刚性组织制度,决定着组织成员生活的状态与质量。麦克·格蕾斯将组织内的时间分为时钟时间和主观时间,并且认为组织成员所体验到的压力和时间异化主要取决于成反比关系的两个关键因素:①一个人服从时钟时间的程度;②自我存在意识。一个人越倾向于体现和服从时钟时间的机械/数字节拍,就越能感觉到在时间中自我存在的丧失。[1]也就是说,组织成员的自我存在依存于其对时间的自由主宰而不是单向度的机械服从。对于教师而言,其自我认同的建立同样需要自由的时间作为保障。因此,教师自我认同的建立需要对学校组织中的时间制度做有效调整。这种调整包括两个方面:一是在时间的量上保证教师拥有属于自己的自由时间;二是在质上保证教师拥有自由支配和使用时间的主体权利。也就是说,学校不能无限制地延长和占用教师的工作时间,教师在工作之余的私人时间应该得到应有的尊重,学校不能以各种额外杂务的分配和布置使教师的私人时间不断被挤压和占用。此外,教师在学校的工作时间不应该被无边界地监督和控制,教师应该得到应有的信任和尊重去自由地使用个人时间。只有信任才能唤起被信任的品质,教师应该在一种信任的组织环境中拥有自由的时间。也就是说,学校组织中的时间制度的设计和重建应该基于积极的人性假设和一种教育应有的人文情怀,相信人的尊严应该通过时间的自由得到尊重,信任教师对于时间的自由使用权利与能力,只有这样才能恢复教师内在的尊严感和被信任感,才能使教师的自我以一种积极而舒展的方式存在,才能使教育过程拥有自由的品质和色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