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地理技能习得评价——评价什么?
在《地理课程标准》中,知识与技能目标第四条指出,“掌握阅读和使用地球仪、地图的基本技能;掌握获取地理信息并利用文字、图像等形式表达地理信息的基本技能;掌握简单的地理观测、地理实验、地理调查等技能”。因此,在进行学生地理技能习得评价时,应从地理的读图技能、地理信息技能、地理操作技能这三个维度进行评价。这三个维度的技能不是孤立存在的,而是相互交织、相互叠加的。[11]
地理的读图技能,在初中阶段主要包括阅读和使用地图、地球仪的基本技能。初中阶段地理读图技能培养应达到如下目标:能用地球仪演示地球自转和公转;能运用地球仪,说出经线与纬线、经度与纬度的划分;能在地球仪上确定某地点的经纬度;能在地图上辨别方向,判读经度和纬度,量算距离;能在等高线地形图上,识别山峰、山脊、山谷,判读坡的陡缓,估算海拔与相对高度;能在地形图上识别五种主要的地形类型;能根据需要选择常用地图,查找所需要的地理信息。
地理信息技能,在初中阶段主要包括获取地理信息的技能、整理地理信息的技能、分析地理信息的技能。初中阶段地理信息技能培养应达到如下目标:能利用地图、图表、图片图解和各种信息源(如期刊、报纸、电视、广播、互联网等)收集一手信息或二手信息;能通过实地观测与调查等方式获得信息资料;能保证地理信息资料的质量(如资料的多样性、可靠性、全面性、针对性等);能将地理信息资料恰当归类;能通过分析地理信息资料得出结论并进行检验。
地理操作技能,在初中阶段主要包括地理观测技能、地理实验技能和地理调查技能。初中阶段地理操作技能培养应达到如下目标:能有目的、有计划地观察某地理事项;能熟练使用操作各种地理仪器或用具;知道地理测量、地理实验、地理调查的一般步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