毋庸置疑,地理学习评价在地理课程实施中具有重要的鉴别功能,因为它能够衡量教学目标的实现程度。美国学者泰勒曾提出一套以目标为核心的课程评价原则,他认为:“在本质上,评价过程乃是一种测量课程与教学方案在多大程度上达到教育目标的过程。”[2]同时,评价的鉴别功能势必使其成为调节教学进程与教学计划的依据,因此学习评价在课程实施的所有环节中具有较强的导向性。由此,建立发挥积极导向功能的地理学习评价体系理应成为评价改革的不懈追求。
(一)学习评价标准要基于地理课程标准而设计
相比较西方国家的教学评价体系,我国的地理教学评价要求比较笼统,评价方式比较单一,对学生地理学习质量的评价往往窄化为测试分值,测试工具的制订常以经验判断为主,缺乏可操作的评价标准。笔者认为,评价改革的当务之急是要建立能真正用于指导实践的地理课堂教学行为准则、学生地理素养标准以及测试题分级评分制度与各类测评工具,这应该成为广大学者与一线教师潜心研究的项目。唯有如此,地理学习评价才能从经验走向科学。
案例5-2[3] 美国国家地理课程标准(部分)简介
美国国家地理课程标准以六大要素和十八项标准(如表5-4所示)为主线,阐述了从幼儿园到四年级、五年级到八年级、九年级到十二年级三个不同阶段应具备的知识与能力要求。其中,第1条地理标准对八年级水平的要求如下文所示。
地理标准1:如何使用地图和其他地理表达方式、工具以及科技手段从一个空间角度来获取、推进并表述地理信息。
八年级结束后,学生应该知道并懂得:
①地图、地球仪、航空照片的特征、功能以及其他照片、卫星遥感影像、模型的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