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是生命的一种,人之所以特殊在于他在生命存在的同时,还具有自我意识,这是人区别于一般存在物和生命存在物的根本所在。人生存在世界之中,生存在自我的意识之中,人能够意识到自身生命在世界之中的活动,并在自我意识之中给出自己的活动。因此道德教育应该紧紧围绕这一本源的问题,从人的自我的角度出发,实实在在地关注个体生命的发展。但是,以自我为起点,并非只停留在“此在”的现实自我的水平上,而是以自我的超越性为归宿。这种超越性,就是道德自我的建立。道德教育的使命,就是要帮助人们建立道德自我,实现内心世界的道德化。道德自我的建立,也即是形成自我内在的道德实体,使规范自我上升为道德自我,实现德行的自为。从学校德育的任务和要求来说,培育道德自我既是一种逻辑的必然,也是一种价值上的选择。
(一)逻辑层面的考察
1.德育以引导人过一种有意义、有道德的生活为目的
人的生命是一种有意识的存在,与动物局限于生命的自然存在不同,人使自己的生命活动本身变成自己的意志和意识的对象。动物的生存,只是作为一种事实性的“活着”,它不去追求什么意义。人却要活得有意义,人总是在追求一种有意义的生活,意义是人的生命中的特质。
人的生活既由生活的事实所构成,又存在于生活的意义之中。生活的事实构成,包括一系列现实的事件、事物,表现为现实的关系、现实的运动;生活的意义构成,包括生活的意向、生活的价值,表现为生活中的意义关系、意义运动。生活的事实和生活的意义是相互联结的,生活意义不是来自某种先验的赋予和理性的秩序,不是抽象概念的逻辑推演,而是发生于主客体相互作用的生活实践,承载于生活事实本身,在生活的现场中发生、显现、实现。而生活的事实则都蕴含着它的意义,生活的事实总是在生活意义的展开中实现为事实的,人也总是按照他自己对生活意义的理解和设定来营造现实的生活活动、生活关系的。[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