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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节 学校与家庭的协调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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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家庭环境的内涵、特征与分类

(一)家庭环境的内涵

俗话说,孩子的第一任老师是父母,孩子的第一所学校是家庭。因此,从德育角度看,家庭的主要职责是让小孩养成良好的道德品质和行为习惯,培养健全的心理品质和独立的生活能力。家庭环境就是人们在成长过程中所处的以婚姻关系、血缘关系或收养关系为基础,为共同生活和创造共同的文化而组建的社会生活组织内外的相互关联的构建及境况。所以家庭环境,从学校德育的层面上看就是家庭生活影响子女身心发展的各种因素的总称,是德育环境的重要组成部分。家庭环境外延作用形式上包括显性教育因素(如家长教育观念、家庭教育内容、家庭教育方法等)和隐性教育因素(如家长道德文化素质、家庭生活方式、家庭人际关系等)。

(二)家庭环境的特征

家庭环境作为德育环境的重要组成部分,与学校相比具有其自身的特殊性,表现为基础性、终身性、不可替代性和潜移默化性四个特征。

1.基础性

家庭环境的基础性是指由于家庭与孩子的接触是最早的,学校德育无法从时间顺序上取代家庭德育。每个人从生下来都是生活在以血缘关系为纽带的家庭环境中,接受着家庭环境的教育。家庭成员不仅教育着孩子的基本生活技能和基本知识,同时长辈所具有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以及道德观都对孩子产生了基础性影响。在家庭环境中,权威是以尊重孩子为基础,以引导为手段,促进孩子自由发展。这种权威不是“控制”“束缚”。家长有着强烈的责任心,引导孩子健康成长,这种权威性是建立在血缘关系基础上,其基础性是受到法律保护的,同时也是一种情感依恋。父母对孩子的教育比其他教育更容易被孩子接受,从这个意义上理解,这种权威性是以血缘关系为纽带的基础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