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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录9 2011年预算蓝皮书对高等教育的150号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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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国家财政支持的150号计划,即《高等教育与高校科研》计划,其经费的98%用于支付实施机构因承担公共服务而享受的补贴或者其工作人员的薪金。受150号计划,即《高等教育与高校科研》计划资助的高等教育机构的三大主要任务是:发现知识,传授知识和指导学生就业。

首先,高等教育机构要能够带给绝大多数学生高水平的,且在国际上得到认可的文化知识和专业资格,我们公民的生活水平和质量,还有国家干部的培养都有赖于此。其次,此计划的目的,在于通过培养科研人才、通过科研本身、以及通过与172号计划,即《学科科学技术研究》计划范畴内的科研机构的紧密合作,建立一个世界水平的法国科学技术研究的基准点。最后,高等教育机构要在促进学生就业的方面扮演决定性的角色。如果说高等教育从原则上讲是建立在知识的传递上,那么使未来的毕业生为进入职业领域做好准备也是它的目的之一。

此计划的主要实施机构是科学、文化和职业性质的公共机构(EPSCP)及一些独立的或附属的公共行政机构:高校和科研部监管下的独立的工程师学校、正在纳入大学体系的教师培训学院、政治科学院、高等师范学校、在海外的法国学校、巴黎和尼斯的大学生生活研究观察所和一些大机构。大学和一些管理机构构成了所谓的次要实施机构。这些实施机构的主要工具是与国家签订的目的合约。此合约四年更新一次,确定各方的目标和责任。一些联合监督者对合同的实施全程监督。法国高等教育审核研究评估机构(AERES)的建立赋予了这新的关系合法性。授予实施机构的权利也就取决于上一合同实施期间所取得的成果。

国家2007年8月10日颁布了2007—1199号法令,规定了大学的权利和责任,提出了向自主化过渡的计划,重新定义了监督方和高等教育机构的关系。该法令计划在五年内扩大教育机构在所有大学的财政和人事方面的权力,同时,此法令还使得在尊重大学的意愿的前提下,使现在属于国家的不动产的所有权移交给大学成为可能。计划的15项活动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