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说法国大学历史悠久,因为其源头可以追溯到12世纪的“师生大会”;我们也说法国大学尚且年轻,因为自大革命传统大学被取缔之后,现代意义的大学在法国建立不过是19世纪末期的事情。中世纪遗留的学院制度以及中央行政体制所特有的“无处不在”的政府造成了法国高等教育的“双重集权”,在这一模式下的法国大学是否还有自治可言,面对知识经济的发展以及教育全球化带来的竞争压力,势在必行的自治改革又该如何实现呢?这些问题的解答在协同治理改革和建设现代大学制度的今天具有特别的意义。
研究有利于深入理解大学自治的理念。自治是高等教育体制最为核心的问题之一,是高等教育最基本的组织形式,是大学的基本理念。赫钦斯就曾经说过,失去自治,高等教育就失去了精华。对大学自治的研究有许多不同的视角,有从法律角度出发的,也有从新自由主义和新公共管理理论着手的,有的侧重于分析大学与政府之间的关系,有的则偏重于解析大学内部治理结构,不论如何,对大学自治的历史研究和理论研究,都将有助于探索高等教育机构不同于其他社会组织的特有规律。[1]本研究选择的角度是法国大学自治相关的法律政策,我们认为,高等教育“结构的改善与发展,只能通过国家高等教育政策的根本重新估价和学校的改革达到”[2],“政策的研究特别有助于了解高等教育的变革(或组织变革)的过程”[3]。除了从历史的角度梳理大学自治政策的沿革之外,文章重点按照大学的治理模式发展分析了政策的意图及可行性,解释了国家面对发展着的教育环境的应对反应。另外,大学自治“作为社会发展到一定阶段的产物和受到多种相关因素作用的结果,只是一个相对的概念,其含义也随不同国家和不同时期而变化”[4]。自20世纪80年代以来,随着有关大学自治课题的研究日益兴盛,国内对英、美、瑞典等国家的研究著作也逐渐增多,然而由于语言的障碍,我们对法国高等教育的研究却明显不足。除了早期有关法国教育史和教育政策的介绍之外,从治理模式的角度对法国大学自治政策的分析可以说是凤毛麟角,这不可以不说是个遗憾。法国大学有着丰富的自治斗争经历,在历史中形成了特有的治理模式,在欧洲大陆国家的高等教育体系中具有很强的代表性。因此,研究不仅可以丰富高等教育的国别研究,拓宽我国国际与比较教育研究的发展道路,同时也为深入理解大学自治问题和法国教育问题提供了有益的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