早在1940年,毛泽东在《新民主主义论》中就对新中国文化教育的改造和建设进行了系统的阐释:一定的文化(当作观念形态的文化)是一定社会的政治和经济的反映,又给予伟大影响和作用于一定社会的政治和经济;而经济是基础,政治则是经济的集中表现。……我们要革除的那种中华民族旧文化中的反动成分,它就不能离开中华民族的旧政治和旧经济;而我们要建立的这种中华民族的新文化,它也不能脱离中华民族的新政治和新经济。中华民族的旧政治和旧经济,乃是中华民族的旧文化的根据;而中华民族新政治和新经济,乃是中华民族的新文化的根据。并进一步指出,随着新民主主义革命的胜利,中国将建立其民族的、科学的、大众的文化。[4]基于这样的认识,在新政权建立后,它的首要任务必然是通过党的领导,贯彻国家的意识形态,加强对知识文化系统的控制与改造,培养和造就无产阶级知识分子。[5]
1949年9月,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第一次全体会议通过的《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共同纲领》(以下简称《共同纲领》)规定了新中国的文化教育政策,明确指出,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文化教育为新民主主义的,即民族的、科学的、大众的文化教育,它应以提高人民文化水平、培养国家建设人才、肃清封建的、买办的、法西斯主义的思想、发展为人民服务的思想。同年召开的第一次全国教育工作会议正是本着这样的教育方针召开的,在这次会议上,马叙伦指出,新民主主义教育应当做为巩固和发展人民民主专政的一种斗争工具。为此,必须对旧的教育进行改造,同时各级学校要向工农开门,以期培养工农出身的新型知识分子。[6]
1950年,第一次全国高等教育会议召开,根据《共同纲领》和第一次全国教育工作会议精神,这次会议提出高等教育的任务和使命是:我国的高等教育必须培养具有高度文化水平,掌握现代科学技术成就,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高级建设人才,同时准备和开始吸收具备入学条件的工农干部和工农青年进入我们的高等学校,以培养工农出身的新型知识分子加入国家建设的行列。[7]具体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