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过改革开放初期的经济发展,人才问题成为关系社会主义建设成败的关键问题。随着经济领域改革的全面展开,要求高等教育改变以往僵化的计划体制,下放权力,增强活力。1985年中共中央《关于教育体制改革的决定》将这一时期的政策问题表述为“面对我国对外开放、对内搞活,经济体制改革全面展开的形势,面对世界范围的新技术革命正在兴起的形势,我国教育事业的落后和教育体制的弊端更加突出”,尤其是“在教育事业管理权限的划分上,政府有关部门对学校主要是对高校统得过死,使学校缺乏应有的活力;而政府应该加以管理的事情,又没有很好地管起来。”1984年11月,由中央主要领导同志亲自挂帅成立了科技、教育体制改革文件起草领导小组,着手进行科技、教育体制改革文件的起草工作。同时,中央领导同志专门到安徽、江苏等四省对教育工作进行了专题调查,其调研结果和建议得到了邓小平同志和中央政治局常委的肯定。经过反复讨论、修改,最后形成的中共中央《关于教育体制改革的决定》提出:“教育必须为社会主义建设服务,社会主义建设必须依靠教育。”强**育促进经济和社会发展的功能,教育从为政治服务转向为经济建设服务,无疑是一个巨大的历史进步。《关于教育体制改革的决定》还提出了体制改革的目标,强调“必须从教育体制入手,有系统地进行改革。”
随着市场化的深入,高等教育在计划体制下形成的旧投资体制逐渐失去优势,效率降低的一个重要表现就是高等教育投资的重要产出——人才,无法满足市场经济的需求。计划经济体制下形成的高校毕业生分配制度和劳动人事制度,一方面使毕业生仍然实行由国家培养、只按照严格的行业指令性计划配置到全民所有制单位的政策;另一方面使职工的多重利益与企业“捆绑”在一起。对于不服从分配的大学毕业生,传统制度的惩罚措施就意味着毕业生可能失去政治身份与生活来源。更多有自主权的非国有经济的市场主体需要专业人才,但从国家正式分配中却享受不到人才的配置。在非国有经济企业的旺盛需求下,部分高校开始招收少量委培生和定向生,意味着容许个人与单位以委托和自费的资金方式介入高等教育投资。1983年委托培养生达到3000人,而1985年已达到58 000人,约占国家计划招生人数的10%。[1]伴随着中共中央《关于教育体制改革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的公布与实施,学者们提出了建设“计划指导学校、政策调节市场、市场引导培养”的由计划指导与市场调节相结合的有机统一的高等教育新体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