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结构包括组织结构以及相应的权力结构。组织结构将在下一章详细讨论,这里主要讨论的是学校的权力结构,而且是学校的内部权力结构,即学校内部权力的分布、构成及制衡关系。不同国家有着不同的教育制度和教育理念,不同的制度和理念又决定了不同国家之间学校内部权力结构的差异。我国中小学实行的是校长负责制,中小学校长的选任实行政府派任制,权力由政府赋予,形成纵向垂直型的权力结构。西方大多数国家中小学校长的产生是两个步骤:公开聘任或民主选举—再由政府或教育行政部门任命。其权力首先来源于公众赋予和竞聘者自身具有的专长权,然后是政府确认,形成横向平行型的权力结构。
一、国内外中小学校的学校结构
由于国家之间政治制度、经济状况、社会发展以及国情的差异,学校结构也存在差异,即使一个国家在不同的历史发展阶段,学校结构也是不一样的。下面将介绍国外一些国家的中小学学校结构。
在美国,无论公立学校还是私立学校都设有董事会,它是学校的最高权力机关。美国学校董事会成员大多由校外人士组成,董事会必须代表不同社会集团和阶层的利益,其成员往往包括各方面的代表,有政府官员、企业家、法官、律师、牧师、校友、其他社会名流等。在美国的学校管理结构中,州政府虽然掌握着学校教育立法权和学校教育大政决定权,但美国的学区是直接、具体实施州教育政策和管理公立中小学的最基层的教育行政机构。尽管美国各州、各学区赋予校长的职权明显不同,但是,中小学校长是负责学校全面工作的法人代表的地位在全国则是相同的。无论美国中小学校长自身怎样定位,与欧美其他国家中小学校长权力相比,美国中小学校长不仅工作职权大——对内负责全校工作,对外代表学校,而且职权范围十分宽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