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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节 教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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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师是专业化、制度化的教育者,也是学校教育工作的基层执行者。对师范生来说,认识和理解教师的职业发展、职业特征、职业角色、权利义务以及专业发展是从事教师职业的前提,也是成为一名优秀教师的基本要求。

一、我国教师职业的发展简史

虽然广义上的教育活动从人类产生伊始就存在了,但教师却是人类历史发展到一定阶段才出现的。广义的教育活动中并不存在可以独立称之为“教师”的教育者,教师是伴随着制度化教育的诞生才出现的。在远古社会,生产力低下,但人类为了生存和繁衍,必须进行教育。此时的教育主要由部落氏族中富有经验的年长者或有才干的人来实施,他们多在生活或劳动的情形下使用口传身授的方法进行教育,但这些人并不能构成真正意义上的教师,因为这个时候他们作为教育者的身份与其他社会身份并没有明显的区分。

随着生产力的发展,人类社会逐渐分化出不同的阶级,而且不同阶级中又分化出统治阶级和被统治阶级,正是在第一种类型的阶级社会——奴隶制社会中萌芽的学校具有了规范的形式,真正意义上的教师也就正式诞生了。正式学校的出现源自于奴隶主教育子女的需要,这种需要使它一开始就作为官学出现。学校的这种官学性质使中国的教师从一出现就具有了特别的地位,因为官学性质的学校使教师身份具有官员的性质,表现出“官守学业”、“官师合一”的特点。学校作为官府开设的一个特殊机构存在,官府才具备从事教育活动的权力,官吏同时也是教师,官师不分。当时,教师的名称有师、保、傅之称。官府中掌管教育的人有大司乐、大司徒、师氏、保氏、太师、大胥、乡师等。可以说,这种历史境遇对传统教师文化有深刻的影响,教师在传统文化中能位列“天地君亲”之后与此也不无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