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师是学校价值的具体承担者和实现者。因此,一个想成为教师或已经成为教师的人,不能不对他/她所要承担和实现的价值类型和具体内涵有一个大致完整的了解。在日常教育生活中,教育者对于学校的价值都有一些直观的和经验的认识,如学校能够帮助学生个体获得新的知识,能够对学生进行思想品德教育,能够形成学生新的人生态度和价值观念,能够帮助学生获得学业上的成功,等等。这些价值认识对于教育者从事教育实践活动来说是积极的和必要的,然而却是不充分的,并且往往也是不深入的,停留在一般的或笼统的水平上。教育者应该对学校的价值有个完整、系统和深入的洞察。根据学校意图服务的价值主体的不同,这里从个体价值、社会价值和人类价值三个维度上来分析学校的价值。
一、学校的个体价值
学校的个体价值中的“个体”主要指的是学生,而不是教师。学校对于教师个体有没有价值?当然是有的!学校是教师工作的场所,是教师专业发展的场所,是教师在职业生涯中获得友谊和意义的场所,如此等等,都体现了学校对于教师个体的价值。但是,考虑到学校设立主要不是为了教师的,而是为了学生的,因此当我们讨论学校的个体价值时就专指对于学生个体的价值。学校中教师及其创造性劳动本身构成了学生个体价值实现的条件之一。
1.学校促进学生个体的发展
“发展”(development)原意是指事物按照其内在的秩序展开的过程。学生个体的发展是指学生的身体、智力、情感、价值观念和人格等各方面素质逐渐提升和增强的过程。从影响学生个体发展的因素来说,既有先天的遗传素质,也有后天的家庭环境、学校教育、社会条件和个体的自觉努力程度等。在这些影响学生个体发展的诸多因素中,学校教育的因素居于主导和核心的地位,对学生个体的发展起到一种促进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