努力办出有质量的学前教育[1]
党和国家十分重视学前教育,党的十八大明确要求办好学前教育,党的十七大提出“重视学前教育”。由十七大提出的“重视”,到十八大提出的“办好”,这两个字的变化,意味着不仅仅要积极发展学前教育,提高普及程度,解决“入园难”的问题,而且要办出质量,促进儿童身心健康和谐的发展。
有质量的教育才能促进孩子健康成长
2010年公布的《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以下简称《规划纲要》),专门有一章谈学前教育。这一章明确指出:“学前教育对幼儿身心健康、习惯养成、智力发展具有重要意义。”要“遵循幼儿身心发展规律,坚持科学保教方法,保障幼儿快乐、健康成长”。所以,幼儿教育的目标主要在于对幼儿进行身心健康的教育,养成良好的习惯以及开发智力等方面。
《规划纲要》公布后不久,国务院就召开常务会议专门研究发展学前教育的问题。会议指出,学前教育是国民教育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重要的社会公益事业。办好学前教育,关系亿万儿童的健康成长和千家万户的切身利益,关系国家和民族的未来。
《规划纲要》确定了到2020年基本普及学前教育的发展目标,国务院印发了《国务院关于当前发展学前教育的若干意见》(简称学前教育“国十条”),出台了一系列加快发展学前教育的重大举措。各地以县为单位实施学前教育三年行动计划,学前教育改革发展取得了前所未有的历史性成就。
2012年,教育部印发《3~6岁儿童学习与发展指南》(以下简称《指南》),对于有效转变公众的教育观念,提高广大幼儿园教师的专业素质和家长的科学育儿能力,防止和克服“小学化”倾向,全面提高学前教育质量具有重要意义。这是一个非常重要的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