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顾明远文集.第十二卷:译著

第三节 学校的技术设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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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于在中学内实施了综合技术教育,因此关于对学校和儿童校外教育机关的技术设备的卫生要求问题获得了特殊的意义。可惜,在这方面暂时还没有一定的卫生规则,来规定对专门适合于少年儿童解剖生理和年龄特点的技术设备的要求。

学校和校外儿童教育机关,特别是儿童技术站、技工学校和工厂学校的教学实习工场中的技术设备,应当保证少年在工作时间使用的时候身体有正确的姿势,神经肌肉和心脏血管的活动不过分紧张。技术设备应当符合技术安全的一切要求。

工作台是工场里的一种必要设备。在工作台上工作时能否保持少年身体的正常状态是跟工作台的高度有关的。恩·彼得罗夫提出了下列木工工作台的高度标准:对身高120~127厘米的学生来说,工作台的高度以66.5厘米为适宜;身高127~134厘米的学生为70.5厘米;对身高134~141厘米的学生,工作台的高度最好是77.5厘米。他还提出下列的金工机床(到钳牙的)高度标准。身高120~127厘米的学生需要的机床的高度是75厘米;身高127~134厘米的学生是80.5厘米;而身高134~141厘米的学生是88厘米。而耳·克·霍将诺夫提出身高145~150厘米的少年需要的工作台的高度是80厘米,身高155~162厘米的是85厘米。

少年在工作台或机床旁边最正常的姿态是从机床中心到眼睛的距离大约有45厘米。在锯木时,霍将诺夫提议要选择这样高度的工作台—使少年的手肘和处在水平状态的锉刀的平面位于一条直线上。

如果工作台或机床不够高,少年就不得不相当大地弯下身躯,因而就要消耗额外的精力来支撑他屈身的状态。相反地,工作台或机床过高了,不太高的少年就需要伸长手臂,这就同样地要消耗额外的精力,而且这种姿势非常不方便。可以给矮小的学生在脚下装置合适的踏板,而为较高的少年把低的机床垫高一些。在机**工作时根据操作过程的情况有必要在工作位子上装置带有靠背的座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