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统计,到1997年,全国私立小学有1 806所,普通中学1 702所,职业中学689所,中等专业学校1 036所,具有颁发学历文凭资格的民办高校20余所,各级各类民办学校在校生约1 066万人,招生约991万人,在校教职工约52万人,投入的办学资金约124亿元人民币,接受捐赠约6.4亿元人民币。
目前民办学校最困难的仍是发展问题。因为我国长期以来私人资本积累薄弱,所以许多教育教学所必需的设施设备因资金缺乏而得不到有效投入。最近召开的全国第三次教育工作会议提出要吸引社会资金投向民办教育,并将其作为拉动内需的重要手段,但这需要时间,需要人们观念的更新和民办学校社会影响的提高。
当前,民办教育有如下问题亟待解决。
第一,民办学校教育发展所需要的内外部环境有待改善,有些机制性问题尚未解决。虽然有了《社会力量办学条例》,但是具体实施起来,各省、市配套的政策措施并不齐备,规范性不强,致使有的方面约束太多,有的方面又管理不够,而且,各地教育主管部门对民办学校的支持也有待改进。就内部环境来说,许多民办学校是以个人、私营企业等为依托,在内部管理上存在不少问题。例如,有的学校是家族式管理,教师缺少对学校教育教学的民主参与;有的学校投资者与管理者的关系没有理顺,影响了教育教学的正常进行;有的民办学校之间因相互争夺生源而做虚假招生广告。种种不规范的做法,严重影响了民办学校的健康发展。
第二,税收问题。由于法律规定民办学校不得以营利为目的,所以,原则上对民办学校免于征税。但是,《营业税条例的实施细则》中又明确规定,只对从事学历教育的学校免予征税。而我国多数学校特别是民办高等学校不属于学历教育。各地在处理这个问题上极不统一。有些地方以企业所得税、城市建设税等各种名义向当地的民办学校征税,从而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社会力量办学的积极性。当然,不同的学校在税收问题上应当区别对待,这是个十分复杂的问题,需要加强研究,制定出具体而有针对性的政策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