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习贯彻《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
经过将近两年时间的调研、讨论、公开征集意见、修改以后,《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以下简称《教育规划纲要》)已经由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2],并发出通知,要求各地区各部门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教育规划纲要》的制定为我国教育实现现代化、建设人力资源强国绘制了宏伟蓝图,是我国教育发展史上的一件大事,它的贯彻执行必将对我国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起到不可估量的作用。
一、为什么要制定《教育规划纲要》
制定《教育规划纲要》是党中央、国务院研究了国内国际形势以及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的任务做出的重要决策。早在2006年夏天,十六届中央政治局第34次学习会就讨论了教育问题。在会上,胡锦涛总书记发表了重要讲话,强调指出,要坚定不移地实施科教兴国战略和人才强国战略,切实把教育摆在优先发展的战略地位。同年7月至11月,国务院总理温家宝又在中南海先后召开了四次教育座谈会,听取各界人士对教育改革的意见,谋划教育发展的未来。自2006年以来,中共中央、国务院连续发布了三个规划纲要:2006年2月9日印发了《国家中长期科学和技术发展规划纲要(2006—2020年)》、2010年6月6日印发了《国家中长期人才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最近又印发了《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这不是偶然的,国家要实现邓小平设计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建设的战略目标,科学技术是关键,人才是基础,教育要为科技创新和人才培养提供智力支撑。《教育规划纲要》的制定也是落实中共十七大提出的“优先发展教育,建设人力资源强国”的主要举措。因此,我们可以从国内、国际形势来理解制定《教育规划纲要》的必要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