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顾明远文集.第五卷:比较教育研究 比较教育导论

文化研究与比较教育[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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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导言——比较教育学史中的文化研究

比较教育研究对文化的重视可以追溯到100年以前。1900年,萨德勒(M.E.Sadler)在题为《我们能在多大程度上从外国教育制度研究中学到有实际价值的东西?》(How Far Can We Learn Anything of Practical Value from the Study of Foreign System of Education?)的著名演讲中,第一次指明了文化研究对比较教育的重要意义。他的一句名言是:“在研究外国教育制度时,我们不应忘记校外的事情比校内的事情更重要,并且制约和说明校内的事情。”他说的校外的事情,主要是指一个国家的民族精神。他说:“当我们倡导研究外国教育制度时,我们注意的焦点一定不能只集中在有形有色的建筑物上,或仅仅落在教师与学生身上,我们一定要走上街头,深入民间家庭,并努力去发现在任何成功的教育制度背后,维系着实际上的学校制度并对其取得的实际成效予以说明的那种无形的、难以理解的精神力量。”民族精神是文化的核心。也就是说,只有理解了一个国家的文化传统,才能理解这个国家的教育制度。

20世纪二三十年代,康德尔(I. L. Kandel)等人秉承了这一思想,他们开创了因素分析时代,为比较教育中的文化研究奠定了重要地位。康德尔提倡描述历史事实,分析社会历史背景。他还把民族主义和民族性作为决定各国教育制度性质的因素。汉斯(N. Hans)则对影响教育的诸种外部因素加以系统化,并主张应当对形成教育的因素给予历史的说明。他把影响各国教育制度性质的因素分为三类:自然的因素(种族、语言、地理和经济因素),宗教的因素(罗马天主教、英国国教和清教徒),世俗的因素(人文主义、社会主义、民族主义和民主主义)。三类因素中,文化因素占了主要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