池田
回到刚才“美、利、善”的话题。牧口会长曾任小学教师和校长,他在一线为了实现孩子们的幸福而努力地工作。正因为如此,他在思考教育学的时候就不希望陷入一种观念游戏。
把“利”置于价值之中,是因为他理解“利”,也就是经济价值,对人们是何等重要。他说,在某种程度上,似乎与教育关系较少的经济活动“只要是不损害社会共同生活,在所允许的范围内,无害的利的活动本身就在无意识地为社会幸福做出贡献”[29],指出“利”的价值创造与“善”的价值是联系在一起的。
现代人容易将暂时的快乐、物质上的丰富以及物质欲望的满足当作幸福。但是,从牧口会长的价值论看,只有物质欲望的满足绝不是真正的“利”的价值,也不能导向幸福。牧口会长所说的“利”不是指在经济上自己赚钱,而是通过它产生贡献于他人的善的价值,这才是“利”的价值。可以说,牧口会长的思想针对现代肤浅的经济至上主义敲响了警钟。
下面,我略微谈一下“创价教育”在培育创造三种价值的人方面有哪些内容。
牧口会长在论述教育的制度、方法、教材等问题时,举出了“创价教育的六大标准”。
(1)感情的理性化(具有控制)。
(2)自然的价值化(提升天生的素质,使之具有价值性)。
(3)个人的社会化(习得与社会生活相适应的行为方式)。
(4)个人的依法化(不是以人为标准,而是根据道理进行判断和行动)。
(5)他律的自律化(自主而非被动地进行判断和行动)。
(6)放纵的统一化(使无秩序的状态变得有规则)。[30]
通过面向这六大标准的教育,将“自然的个性”培育成“文化的人格”。所谓“文化的人格”,就是无论处于怎样的环境之中均能以一己之力创造价值的人格。只要针对蕴含着具有无限可能性的存在,面向六大标准实施扎实的教育,就能开启“文化的人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