半个多世纪以来,在教育改革过程中涌现了许多新理论,在教育实践过程中,教育教学的观念也在不断变化。这种变化反映在课程标准上有如下一些。
(一)教学目标
从单纯地传授知识转变到知识、情感、价值观并重。要把培养学生的情感、价值观作为重要的教学目标。我国基础教育新课程标准就是按照这个目标来设计的。
(二)教学过程
从重视教学的结果转变到重视教学的过程。因此教学要改变“老师滔滔地讲,学生静静地听”的局面,要启发学生的主动性、积极性,引导他们参与到教学过程中。
要学思结合,留给学生思考的空间。孔子就说过“学而不思则罔”。学生不思考就不能理解事物的本质,就不可能掌握真正的知识。
要鼓励学生发现问题、提出问题。不会提问的学生不是好学生,不会提问,说明他没有思考,没有创造性思维、批判性思维。
(三)教学方法
要从灌输式转变为启发式、参与式(见下图),就要引导和鼓励学生参与教学过程。只有通过集体讨论,才能互相启发,互相学习。例如,我们参加座谈会,本来不想发言,但听了别人的发言,受到启发,有了新的想法,或者对别人的意见有不同的看法,想说说自己的意见。教学也是这样,在参与式的讨论中会对教学内容有深入的理解。
三种教学方式图示
(四)教学主体
从以教师为主体转变为以学生为主体。
在当今时代,学生学习的渠道很多,可以通过各种媒体获得知识。教师已经不是知识的唯一的载体,教师的主导作用在于引导学生选择正确的学习路线和学习策略。教学要以学生为主体,启发学生的主体性、主动性,让学生主动地建构自己的知识。教师是学生学习的设计者、指导者、学习伙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