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习目标
3.了解教师之社会伦理的实现策略。
一、增强教师的社会责任意识
教师社会伦理的核心在于其社会责任意识及其社会服务能力。如果一位教师始终只是把“两耳不闻窗外事,一心只读圣贤书”作为座右铭,那么,在当今这样一个高度关联、高度信息化的时代,做一个合格的人民教师是很难的。教师职业除了教学、科研之外,还承担着社会交往、关心社会公益、服务社会群体的社会责任,教师职业首先是个社会角色,公共属性是其重要的职业属性。
所以,无论是教育主管部门、学校管理机构,还是教师自身,都应该具备清晰的社会责任意识,在自己具体的工作岗位上,爱岗敬业,团结协作。例如,学校可以利用例会的形式,组织在社会服务方面比较优秀的教师与大家分析自己的社会服务经验和心得体会,并在年度评优活动中适当倾斜。这样一来,就会使大多数缺乏社会服务意识的“书斋式”的教师们能够换换头脑,有切实可学习的榜样,从而使自己的社会责任意识及相应的社会服务能力在实践工作中得以提升。
二、建立实质性的“家校合作”制度
“家校合作”是教师社会伦理的主要阵地,是教师走向社会、服务社会的重要渠道,也是社会感知教师形象、评价教师素养的重要窗口。因此,促使家校合作常态化、规范化、制度化、可操作化,乃是提升教师社会服务意识和能力的重要途径。而且,在此过程中,必须力求保证家校合作制度的实质性。所谓实质性,乃是指家校合作过程切实能够起到实效,促使双方真正走入彼此心灵、相互理解、相互尊重、互通有无、以诚相待。例如,学校规定每两个月召开一次家长会。从制度设计层面来看,两个月的周期是较为合理的,许多班主任也会从形式上不折不扣地执行。但是,学校要通过更多的途径让教师明白:家长会的实质是什么?什么才是好的家长会?如何在不召开家长会的时间内处理好与家长的关系?这样,就要求学校专门组织教师针对家长会的科研活动,评比活动。让教师在实践中逐渐体悟家长会不是家校合作的外显形式,而是实质性的价值理解与沟通。领悟了这个真谛,至于是两个月还是一个月一次家长会的制度周期,是可以根据具体情况加以调整的。只要教师能够做好与家长之间价值层面的互信与理解,家长会的制度周期也就不会再成为教师疲于应付的外在负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