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教师职业道德的特点
道德渗透到具体的职业生活、职业行为中,就形成丰富多彩的职业道德。教师职业在长期的发展中,逐步形成了不同于其他职业的一整套的特定要求。由于教师教书育人的职业性质,其职业道德比其他职业道德有着更高、更全面的要求,社会主义教师职业道德比历史上的教师职业道德水准更高,它具有新的特点。
(一)示范性
教师职业的特点和性质,决定了教师经常处于为人师表的地位,为“师”就要有渊博的知识,为“表”就要有高尚的美德。在有思想、有感情、有意志、有个性的年青一代面前,教师的言行要符合社会主义的道德规范,时时处处起表率作用,尤其是中小学学生正处于成长发展的关键时期,他们可塑性大、模仿性强,具有强烈的向师性,教师在他们心目中具有特殊的重要地位,他们把教师的言论作为真理,教师的行为作为标准,教师的形象作为榜样。教师高尚的道德行为是学生的一种期望、召唤,是引导和激励学生完善品德、积极向上的一种精神力量。因为教师的一举一动、一言一行对学生产生深刻的影响,所以要求教师踏踏实实地践行国家规定的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切切实实地成为做人的模范,成为学生心目中的典范。正如19世纪俄国著名教育家乌申斯基所说的“教师个人的范例,对于青年人的心灵,是任何东西都不能代替的阳光”。
(二)先进性
教师是社会中具有较高文化素质的成员,他们在社会中享有良好的社会声誉,其道德无疑也承担着对社会其他成员的引导作用。这既是教师职业功能的需要,也是社会发展对教师职业道德的要求,是新时期教师职业道德具有的先进性特点。社会主义社会的教师职业道德体现了教师个人利益、集体利益和社会利益的一致性。就道德的现实性来说,教师作为社会一员,必须遵守社会的各项道德要求,更要遵守教师职业的道德要求;就道德的理想性而言,教师是人类灵魂的工程师,应努力追求道德的超越,主动吸收人类道德的宝贵财富,开拓道德发展的新境界,为下一代树立先进道德的典范。无数的历史事实也说明,教师道德总是处于当时社会道德的较高水平,为人类道德的继承和发展发挥积极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