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联著名文学家高尔基曾说:“爱孩子,那是连母鸡都会做的事情。”而关爱学生却是人类复杂情感中最高尚情感的结晶。关爱学生是教师的天职,是教育工作的起点,是衡量教师职业道德水准的标尺。实际上,关爱学生是从教师与学生关系的角度,对教师提出的职业道德要求。
《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2008年修订)对“关爱学生”的具体要求是:关心爱护全体学生,尊重学生人格,平等公正对待学生。对学生严慈相济,做学生良师益友。保护学生安全,关心学生健康,维护学生权益。不讽刺、挖苦、歧视学生,不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
一、关爱学生是教师职业道德的核心与灵魂
教师关爱学生也称教育爱,是教师对学生的一种自觉的、纯洁而真挚、普遍而持久的爱。在师爱这一职业性的情感中,包含着社会对教师职业的特殊道德要求:“教师要对学生有亲近感,要时刻牵挂着、依恋着自己的学生;教师要对学生有期望感,始终对学生寄予深切的希望,为学生的点滴进步感到由衷的高兴;教师要理解学生,要怀着一种体贴、爱护的心情去对待学生;教师要有愿为学生的成长而贡献才智和力量的热忱。”[1]
(一)教师关爱学生的作用
教师对学生的爱,不仅是学生健康成长的重要客观条件,而且师爱作为一种无形的力量,可以直接转化为学生学习和进步的内在动力。在教育的过程中,师生之间的情感和心理是相互影响的,教师亲近学生,牵挂学生,给予学生的关爱被学生体验到,学生就愿意接近教师,接受教师的教育。正所谓“亲其师、信其道”。教师对学生怀抱期望和信任,学生体验到教师真情的关怀,其内心就会产生一股强烈的动力,增强自信,从而促进学习和各方面的发展进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