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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节 终身学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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任何一种职业都需要终身学习,但是世界上没有一种职业的终身学习比教师这一职业的终身学习要求更为严格。《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2008年修订)对“终身学习”的具体要求是:崇尚科学精神,树立终身学习理念,拓宽知识视野,更新知识结构。潜心钻研业务,勇于探索创新,不断提高专业素养和教育教学水平。

此次修订主要将1997年规范中的第四条“严谨治学”改为“终身学习”,并对其中的内容进行了大量的修改。其实质上是在如何处理教师与业务学习的关系上对中小学教师提出的职业道德要求。

一、终身学习是时代对教师职业的必然要求

我国进入了建设人力资源强国的新时期,建设人力资源强国需要大批创新型人才,而人才的培养基础在教育。教师作为人类文明的传承者,是推动教育事业又好又快地发展,培养高素质人才的关键。同时,在当今时代知识层出不穷的条件下,要成为合格的教育者,就必须不断地学习,不断地充实自己,要崇尚科学精神,树立终身学习的理念,如饥似渴地学习新知识、新技能、新技术,拓宽知识视野,更新知识结构,不断提高教学质量和教书育人的本领。教师的终身学习也不仅仅是教师个人自我发展、自我完善的需要,更是更好地开展教育工作、培养高素质人才、振兴中华民族、富国强国的需要,是时代赋予教师的重任。

二、终身学习的具体要求

(一)崇尚科学精神,树立终身学习理念

崇尚科学精神,就是尊重和推崇科学精神,而科学精神最基本的要求就是求真务实,开拓创新。对于中小学教师而言,要求做到:“一是要坚持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从实际出发解决工作中遇到的新情况、新问题。二是要热爱科学,崇尚真理,依据教育科学规律从事教育工作。三是要勤于学习、善于思考,努力用人类创造的智慧成果丰富和发展自己。四是要甘心付出、勇于创新,不断提升教育科学水平与教学艺术水准。”[1]中小学教师不仅自己要有崇尚科学的精神,还要主动向学生进行科学思想的传播,有意识地培养学生的科学意识,普及科学知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