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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徒”生涯散记[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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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有声

课余,午休时刻,老师们爱凑在一起聊天。每当我打开话匣子时,青年教师们便围拢过来。他们“师傅,师傅”地叫着,我得意起来什么都说。大家爱听的,还是我年轻时“学徒”生涯的一些琐事……

四十几年前,我从中师毕业,分配到校。那时学校不叫“第一实验小学”,还是“师大一附小”。学校里老教师很多,我这样的小青年自然是排在徒弟辈里。不过,当时学校还没兴起拜师学徒的风气,我没有正式拜过谁为师。没拜师也有“学徒”生涯吗?有。那几年,许多老先生的教诲,是终生不敢忘记的。

记得工作第一年,领导分配我教二年级。一天,校长、主任带全校语文教师听我的课。那节课内容是讲《小马过河》,第三课时,分析引号的用法。我先肯定表示人物要说的话时,有三种情况,并请同学们从课文中找出例证来。

——“第一种用法,说话的人在前面,‘说’字后面用冒号,接着再把要说的话用引号引起来。”学生举例读道:

有一天,老马对小马说:“你已经长大了,能帮妈妈做点事吗?”

——“第二种用法,先把说的内容引在前面,后面再写出是谁说的,中间不用冒号。”学生举例读道:

“好啊,那么你把这半袋麦子驮到磨坊去吧。”老马高兴地说。

——“第三种用法,只用引号把说的内容引起来,前后并不点明是谁说的。我们照上下文一读,就知道说话人是谁。”学生举例读道:

“是呀!牛伯伯也这么说。可是松鼠说河水很深,还淹死过它的伙伴呢。”

“那么到底是深还是浅呢?你仔细想过它们的话吗?”

我很满意,并小结了这三种引号用法,准备往下个教学环节进行。可是,没想到呀,这时有个男生边举手边站起来说:“老师,还有第四种用法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