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小学担任义务教师仅一个学期,就得到了一位中学校长的赏识,1950年开始到中学兼课,1951年成为专职中学语文教师,直至1957年上半年止,26岁的我,已是这所县重点中学的高中语文教师、教研组长、优秀教师。当时县教育局举办教师暑期培训班,还聘我担任语文班的主讲教师,为比我年长得多的语文教师讲课。
人们觉得奇怪:一个仅有初中学历的青年教师,怎么可能胜任这样的教学任务?
对这个问题,我有时候自己都有点纳闷。细细想来,无非是凭着这样两条:一条是学生时代打下的扎实的语文基础;另一条是教学中采取了“反求诸己”的策略。
我在中学读书时,语文成绩突出,可以说完全得益于我的自学。我爱读书,也爱写文章;为了写好文章,阅读时又养成了琢磨文章的习惯,尤其在语文课上,老师每次开讲新课之前,我总要先把课文好好琢磨一下,到听课时就把自己的理解和老师的讲解互相印证、比较。这种学法,把单一的“聆听”变成了全方位的“思考”,不但知识学得活,又锻炼了思维能力。课外,我旁搜博采,读了不少书。由于爱写作,又独自创办了一份名为《爝火》的壁报,自己撰稿,自己编辑,定期出刊。不间断的阅读和写作,使我虽然只是初中学历,但我的语文“学力”事实上已远远高于初中。
其次是在教学方法上比较善于体悟。《诗》云:“执柯伐柯,其则不远”,早年学习语文的这些经验,在我当了教师后正好给了我教好语文的启示。初为人师的我根本不懂什么教学法,但我深信,自学既然能帮助我学好国文,肯定也能帮助我的学生学好语文。因此,语文课上我尽量调动一切方法,或提些有启发性的问题,或设置能引起学生思考的悬念和情境,想方设法激起学生读书、求知的欲望和兴趣,引导学生像我当年学习国文那样学习语文;教学生读课文时,则自已尽量少讲,多留一点时间给学生自己读书和思考。当时脑子里还没有“教学艺术”的概念,但这种从自己独特的“学历”(自学的经历)中体悟出来的“教学法”,与当时语文教学中普遍采用的刻板的串讲法确实不大一样,学生学得比较主动。1956年,我因教学成绩比较突出,被评为优秀教师,并被指定在全县优秀教师大会上宣读了题为《语文教学必须打破常规》的论文。这篇论文,标志着我的语文教学改革意识的觉醒。80年代初,我又提出“学生为主体,教师为主导,训练为主线”的教学观以及在此基础上构建的“语文导读法”,追根溯源,都可以从我的自学、体悟的历程中找到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