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自然地,我的思考被很多同志划归到当下正红火的人文论的阵营里。很长时间,我对此不加否定,被人理解为默认。但是,在我的内心里,我从没有完全接受过人文论的理论观点。在《言语教学论》里,我从“语文课程性质研究方法”的角度初步表达了我对人文论的一些疑惑和不满足。说疑惑,是因为它在研究方法上与工具论基本是一样的。工具论的研究方法是一个三段论:语文是学语言的,语言是工具;所以,语文课具有工具性。人文论呢,也是这样一个三段论:语文是学语言的,语言不是工具,而是人的精神,是人的生命;所以,工具论是错的,语文课是人文性的课程。且不说它的大前提是否正确,仅从推理方法上来说,与工具论是完全一样的,即根据语文课学什么来给语文课程定性。说不满足,因为说语文课是关于人的精神、人的生命的课程,那么历史课、政治课、艺术课等不都是关于人的精神、人的生命的课程吗?那么语文课与这些课程有什么不同呢?如果人文论区别不出语文课与其他课程的不同的话,那是否可以说人文论并没有揭示语文课之所以是语文课的本质特征呢?另外,我们可以说语文教育是一种精神教育、人性教育,正如我们可以说苹果是水果一样,但我们不能反过来说精神教育、人性教育就是语文教育,正如我们不能反过来说水果是苹果。这样的概念辨析说明什么呢?说明精神教育、人性教育并不是语文教育性质的最后定位,而只是它的上位范畴,说明如果我们要探寻语文教育的本质规定性,人文性肯定不是一个到位的概念。——于是,我陷入了空前的孤独和更大的疑惑中。如果说当年写《语文工具论批判》时,我的心里是充满自信和勇气的,但当我思考的触角探及人文论的理论命题时,心里却满是徘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