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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节 教育科学研究成果的评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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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教育科学研究成果评价的意义

教育科学研究是根据事先确定的研究问题和研究目的,开展科学研究,并最终形成研究成果。研究成果是否达到了预期的目的?研究过程是否科学规范?研究结果是否可信?这时,就需要对研究成果进行评价。也就是教育科学研究过程的最后环节——研究成果的评价。

教育科学研究成果的评价是根据一定的价值标准,通过规定的程序对教育科学研究成果进行价值评判和水平鉴定的过程。[6]评价的目的在于“诊断”和“改进”,通过评价能促进教育科学研究的发展,提高教育科学研究的质量,使研究成果得到社会的认可并被采用推广。因此,评价对教育科研起着导向、鉴定、激励、调节和促进的作用。具体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7]。

(一)有利于教育科研成果社会价值和效益的实现

正确鉴定和评估教育科学研究成果所蕴含的学术价值和社会价值,有利于教育科学研究成果为学术界和社会了解、掌握和承认,进而得到推广、应用和吸收。这对提高教育质量、促进科学决策、加强科学管理、推动教育科学的繁荣发展具有广泛的作用。

(二)有利于教育研究者水平的提高和教育科研工作的改进

研究者根据评价得到相应的反馈信息,对研究目标、过程和方法进行反思调整和改进提高,总结经验成绩、发现问题不足,把握努力方向、改进研究工作,提高研究水平;有利于教育研究者自身价值的实现和素质的提高。教育科研成果评价是研究者科研能力和成果价值的外化,进而为学术同行、权威机构及社会所承认,也有利于同行间的信息交流,避免重复研究和盲目摸索,促进教育科研工作人力、物力资源的优化配置,从而使教育研究队伍不断优化、教育科研工作不断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