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习目标
初步了解教学的基本概念,掌握教学的任务与作用,知道中外具有代表性的教学理念。
一、教学的概念
(一)“教学”的词源分析
“教学”一词在英语中常常写成“teach”“learn”“instruct”,其意思是“教授、学习”,同时teach也与“信号”有所联系。在教育历史长河中,不论是“学习”“教导”所指向的教学内容,还是以“信号”或“符号”为中介来解释“教”的意义,实际上都是在说明“教”与“学”密不可分、相辅相成的关系。
在我国,“教学”一词最早出现在《尚书·兑命》:“斅學半”,有些学者认为先教再学或先学再教,也有学者认为教与学要同时进行,即教学相长。在教学论的研究中更多的学者认同后者的观点,教学过程中教师的辛勤劳动不仅仅是将知识传授给学生,同时也是自我学习与提高的过程。
(二)“教学”的概念界定
教学即教育活动,即认识活动,即实践活动,即交往活动等学说不断出现,为教学的发展与完善奠定了基础。
名家语录
教学是一种传授社会经验的手段,通过教学传授的是社会活动中各种关系的模式、图式、总的原则和标准。
——斯科特金
我国著名教育家陶行知批评“现在的人叫在学校里做先生的为教员,叫他所做的事情为教书,叫他所用的法子为教授法,好像先生是专门教学生一些书本知识的人”[1]。他认为“教学”应该理解为“教学生学”,强调“教”与“学”相结合,转变以教师为中心的传统思想,将学生的主体地位认真地重视起来,保证学生在教学过程中的主动性。
王策三先生强调在教学过程中,教师与学生的共同的活动。比如,在一节小学语文课中,教师运用各种教学方法教授知识,组织教学,必须有学生的互动,只有学生真正地获得了知识,教师讲授的课程内容才有存在的价值。否则,教师独立于学生的教或是学生独立于教师的学,都会影响教学的质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