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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学的学科地位
教育学既然称之为“学”,就应该与哲学、物理学、数学等学科一样,具有其应有的学术地位与学术尊严。但教育学的“学”的内涵还需要进一步完善充实。100年前,人们如此看待教育学:“在大学里,工科生看不起理科生,理科生看不起文科生。文科生中,外语系的看不起中文系的,中文系的看不起历史系的,历史系的看不起社会系的,社会系的看不起教育系的。教育系的没有人让它看不起,只好看不起自己的先生!”(钱钟书《围城》)现在,这一问题依然存在。教育是人类重要的社会活动,研究这一活动的理论也应与教育实践的地位相称,所以,促进教育理论科学发展,是教育界的使命。故,理清概念是建设教育学的起点。
顾名思义,教育学就是研究教育这一活动的学问,是“教育”之“学”。那么,如何给“教育学”下一个相对科学的定义?
西文教育学(padagogue)一词源于希腊语“儿童”(pad)和“引导”(agogie)。[1]“padagogue”的原意是教仆,古希腊把陪送奴隶主子弟来往于学校,并帮助他们携带学习材料的奴隶称为教仆。就语源学而言,教育学就是照顾儿童的学问。
对“教育学”这一概念,德国教育家赫尔巴特认为:“教育学作为一种科学,是以实践哲学和心理学为基础的。前者说明教育的目的;后者说明教育的途径、手段与障碍。”[2]赫尔巴特还十分明确地指出:“教育学是教育者自身所需要的一门科学,但他们还应掌握传授知识的科学。”[3]日本教育家田浦武雄说:“对教育进行学术性研究并综合成一个理论体系,这就是教育学。”[4]苏联教育家斯皮库诺夫认为:“教育学是关于专门组织的、有目的的和系统的培养人的活动的科学,关于教育、教养和教学的内容、方式和方法的科学。”[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