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习目标
了解教师职业的产生和发展,认识教师职业的特点,知道不同的职业特点需要教师不同的工作方式;理解教师职业的价值,从而产生对于教师职业的责任感和使命感。
教师既是指一种社会职业,又指这一职业的承担者。作为社会职业的承担者,从广义看,教师是泛指传授知识、经验、技能的人;从狭义看,教师专指学校的专职教师,是指接受一定社会的委托,受过专门教育和训练,在学校中以对学生的身心施加特定的影响,把学生培养成为一定社会所需要的人为主要职责的专业人员。
一、教师职业的产生与发展
教师是一种历史悠久的社会职业,教师职业的产生与发展,是与社会分工的出现和深化,教育的产生和发展联系在一起的。教师职业的发展变化大致可以分为三个大的阶段。[2]
(一)教师职业的非专门化阶段
在人类社会初期,教师还没有形成一种独立的职业,这一时期主要是以长者为师,以能者为师,以吏为师,以僧侣为师等。我国古代原始部落的氏族首领和具有生产、生活经验的长者,为了部落的生存和发展,把生产知识、生活经验、风俗习惯和行为准则等传授给年轻一代,这就是与生产劳动和日常生活融为一体的教育的萌芽,而承担教育之责的长者、能人自然就成为最初的教师。我国古籍中所载的伏羲氏教民以猎、神农氏教民稼穑、包牺氏教民以渔、燧人氏教人钻木取火、巢氏教民构木为巢、仓颉氏造字等,都表明原始社会早期是以长者为师、以能者为师。到了奴隶社会,随着生产力的发展,教育从生产劳动与日常生活中分离出来,产生了专门的教育机构——学校,也随之出现了在学校中专门负责教授的人员——教师。但是,在学校产生后的相当长时间里,教师并不是专职的,更不是经过专门训练的,而是由社会官吏或僧侣兼任,这就是中国奴隶社会长期存在的“政教合一”“以吏为师”。到了封建社会,出现了私塾先生和在书院里讲学的学者,这些人虽以教书为生,但也只是因其掌握较多的文化知识,并未接受从师的专门训练,不具有从教的专业技能,因而也不能算是专门化的教师。在西方,最早的教师是古希腊时期出现的“智者派”,以教授无知的人有知识而生存。中世纪时期则是以“僧侣为师”,僧院学校、教会学校的神父、牧师、僧侣肩负起教师的职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