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习目标
能够从专业地位、经济地位、政治地位、职业声望等不同角度认识和了解教师职业的社会地位;了解和掌握教师职业的法定权利和义务,能够用法律手段捍卫教师的权利,规范教师行为。
一、教师的社会地位
教师的社会地位,是指教师职业在整个社会的职业体系中所处的位置。一般来说,一门职业的社会地位由四个部分组成,即专业地位、经济地位、政治地位和职业声望。所以,也可以把这四个方面作为评价教师社会地位的主要标准。下面就从这四个方面来分析教师的社会地位。
(一)教师的专业地位
现代社会,专门人才备受重视并享有较高的社会地位,因而一种职业的社会地位很大程度上取决于它的专业地位,也就是它的专业性和专业化程度。教师的专业地位,也就是与其他职业或行业相比,教师职业的专业性或专业化程度如何。人们对于教师职业专业性的认识,在争论中开始,逐步走向深入和统一。美国和日本的一些学者,通过与医生、律师等专业化程度较高的职业进行比较,认为教师的专业化成熟程度还不高,离专业的标准还有相当的距离,不能称之为完全的专业人员,而是把教师视为“准专业职业”。美国学者尹特齐尼甚至把教师与护士、社会工作者三种人员归为“半专业”人员。在世界范围内对于“教师是一种专业”认识的统一,得益于1966年联合国教科文组织颁布的文件《关于教师地位的建议》,该文件中明确规定“教师的工作应被视为专业性职业”。自此,各国逐渐认同教师的专业地位,并为确保教师职业的专业性、提高教师的专业化水平做出了不懈的努力。“有没有从业标准和有什么样的从业标准是教师专业地位高低的指示器”[7],近几十年来,各国都对教师的从业标准有了更高的要求,对于获得教师资格的条件更为严格和具体,实行了教师资格证书制度,从学术性要求和从事专业活动的基本要求方面保证了教师队伍的专业性,教师的专业地位也逐步确立起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