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国家的学制是否科学与完善,直接影响到整个学校系统教育的效率,影响到学校教育培养人才的质量和数量是否适应国家经济与社会发展的要求。经过一个多世纪的发展,我国已建立了比较完整的学制。在知识急剧增长、科技日新月异的当代社会,教育对于经济增长和综合国力提升的积极贡献赋予学制新的含义,我国的学制也必将在顺应学制改革潮流和总结学制建设经验中不断探索与优化。
一、我国现行学制的结构
学制包了各级各类学校系统,学校教育体系的构成可以从纵、横两个维度去认识,即横向的层次结构和纵向的类别结构,二者合一称为“学校教育结构”。
(一)层次结构
《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第二章 教育基本制度 第十七条”明确指出,“国家实行学前教育、初等教育、中等教育、高等教育的学校教育制度。”
我国学制包括以下几个层次的教育:
学前教育(幼儿园):招收3~6、7岁的幼儿,进行启蒙教育,使他们身心得到全面发展,为接受小学教育打下良好基础。
初等教育:主要指全日制小学教育,招收6、7岁儿童入学,学制为5~6年,对儿童全面发展的基础教育,为接受中等教育打下基础。在成人教育方面,是成人初等业余教育。
中等教育:指全日制普通中学、各类中等职业学校和业余中学,对学生实施全面发展的教育。一方面为国家培养劳动后备力量,一方面为高一级学校输送合格的新生。全日制中学修业年限为6年,初中3年,高中3年,职业高中2~3年,中等专业学校3~4年,技工学校2~3年。属成人教育的各类业余中学,修业年限适当延长。
高等教育:指全日制大学、专门学院、专科学校、研究生院和各种形式的业余大学。高等专科教育修业年限2~3年,全日制大学和专门学院为4~5年,硕士研究生2~3年,博士研究生为3年。在职研究生修业年限略长,完成学业授予相应学位。业务大学修业年限适当延长,学完规定课程经考核合格国家承认学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