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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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改革开放30多年来,我国社会发生了天翻地覆的变化,经济、社会、文化教育等各方面取得了举世瞩目的成就。伴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迅速发展和社会的加速转型,我国省市之间、地区之间、城乡之间的流动人口规模日益扩大,社会影响日益深远。人口流动既是社会发展的动力,也给原本相对稳定的社会秩序带来了冲击,对长期固化的利益格局造成了明显冲击。社会流动性的日益增强,对流动人群的家庭、特别是子女带来巨大影响,产生了数量庞大的两类儿童,即流动儿童和留守儿童。2013年,我国义务教育阶段随迁子女超过1260万人,农村留守儿童达2300万。如此庞大的群体,对新形势下的教育工作提出了新要求。

党中央、国务院高度关注流动儿童、留守儿童的教育工作,做出了一系列重要决策。《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对做好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流动儿童)和留守儿童教育进行了专门规定。教育部会同公安部、全国妇联与各地密切合作,就保障这些儿童的合法利益和教育权益采取了诸多措施,流动儿童、留守儿童教育与关爱工作得以不断推进。如今,符合条件的流动儿童均在流入地接受义务教育,其中80%以上在公办学校就读。2013年,教育部等五部门印发了农村留守儿童教育与关爱的意见,各地创新形式加强了此项工作。“同在蓝天下、共同成长进步”正在变为现实。

我国幅员辽阔,地区差异巨大,针对流动儿童、留守儿童群体的教育支持还不平衡,还存在一些漏洞。流动儿童多有父母相伴,情感生活虽相对完整,但在流动中也遇到了各种挑战。留守儿童身居家乡未受文化冲击,而父母在外地打工,很少与父母见面,彼此的情感疏离日益明显,安全保障也比较薄弱。流动儿童及留守儿童的大量出现,不仅对流入地区的教育产生了巨大影响,而且给农村教育带来了新的挑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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