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教育规划纲要》的性质与地位
《教育规划纲要》,是中国共产党和国家层面的教育政策文件,它是指导我国21世纪第2个十年教育改革和发展的纲领性文件。它规定了我国这一时期教育发展的总体方向、战略任务和各个教育领域改革发展的主要任务。《教育规划纲要》适时地回答了我国在21世纪教育改革与发展的重大问题,并指明了教育改革与发展的方向,为教育法律法规体系的改进和完善提供了依据。
二、《教育规划纲要》的基本结构
《教育规划纲要》对国家教育发展作了全面规划,因而体系庞大。开头有“序言”部分,结尾有“实施”部分,文件主体有四大部分22章70条。如果把开头“序言”部分和结尾“实施”部分加上,全文可视为六大部分。
三、《教育规划纲要》的主体内容★★
(一)《教育规划纲要》关于我国教育基本政策的若干规定
1.教育指导思想与工作方针
(1)指导思想。
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实施科教兴国战略和人才强国战略,优先发展教育,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现代教育体系,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建设人力资源强国。
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坚持教育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为人民服务,与生产劳动和社会实践相结合,培养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
立足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基本国情,把握教育发展的阶段性特征,坚持依法治教,尊重教育规律,夯实基础,优化结构,调整布局,提升内涵,促进教育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
(2)工作方针。
①优先发展:把教育摆在优先发展的战略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