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全球视野下的陶行知研究(第三卷)

胡适和陶行知[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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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近代中国的历史上,胡适与陶行知是著名学者、 教育家 及具影响力的人物。巧合的是,他们还是同一个州府,(胡适的籍贯是安徽绩溪县和陶行知诞生于安徽歙县,在新中国前都属于安徽省徽州府),而且都是同一年出生(1891),同时他们都在美国求学,都是杜威的学生。胡适是1910年通过考试作为官派留学生进入美国学习,然后进入美国康奈尔大学。陶行知于1914年金陵大学毕业后,被推荐到美国的伊利诺伊大学读书。1915年9月,他们两人都转入了哥伦比亚大学,师从杜威,胡适主修哲学,陶行知主修教育。他们于1917年返回中国,不久都成为大学教授。

虽然杜威这两个杰出的学生非常虔诚地相信他们老师的实验主义思想,但是他们回国后所走的政治路径却不一样。这是一篇杜威实验主义思想和他们个人政治前途发展的比较分析。

约翰·杜威是美国实验主义哲学思想的著名学者。在20世纪初,当实验主义思想在欧洲和美国广泛流行的时候,胡适和陶行知同时成为他的学生。他们都崇拜杜威和信仰杜威的实验主义思想。胡适经常说杜威影响了他的整个人生。在“五四”运动期间,胡适的“文学改良刍议”、发起的白话文写作运动,都对新文化运动产生了很大影响,也为他赢得了声誉。在他提倡白话文写作的进程中,他最早的尝试是在诗歌写作上。

胡适开始写白话诗是在1916年的下半年,那时胡适在哥伦比亚大学学习。他在9月3日的日记中写道:

我决定实验白话诗,一方面是因为在过去的半年多时间里和朋友们讨论,一方面是受实验主义哲学的影响。实验主义告诉我们所有的学术理论仅仅是一些假设,需要我们证明它们是真理。我的白话文学的理论只是一种假设,部分的假设(诸如小说、词、曲)已经被历史证明;还有部分(诗歌)仍然等待我们去实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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