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全球视野下的陶行知研究(第六卷)

生活教育在缅甸[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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缅甸,就南洋各地来说,算是个比较偏僻的地方。这里的华侨社会,信息十分闭塞,侨胞们长期过着“安分守己”的生活,他们勤勤恳恳地从事各自的职业劳动,和缅甸人民相处得很好,素有“胞波”(缅语,同一卵所生,即同胞之意)之称。他们和其他各地华侨一样,热爱家乡,热爱祖国,具有强烈的民族感情。他们生怕自己的子孙后代缅化忘祖,所以凡有侨胞聚居的地方,都有侨校的设立,哪怕只有十来个孩子的小乡村,也要请个“先生”去教他们的子弟学习祖国的文化知识和为他们办事。他们对于陶行知“先生”是十分尊敬的。他们要求“先生”除教育他们的孩子外,还要求能够按照祖国的风俗习惯、民族传统美德,为他们的公益事业多出主意想办法。

缅甸兴实搭埠的铭新学校,附设干凤山寺里,该寺就明文规定:“教师须兼理华侨公益事务,如调解民事纠纷,为善男信女辩签诗以及为侨众主持、协理婚丧喜庆等事宜”。因此,这个学校的教师,便成为当地侨众的“中心”人物,而学校也就成为当地华侨“神、政、教”三位一体的最高机关了。

教育是一种社会现象。有了各种各样的现象,才需要办各种各样的教育。教育问题同社会的联系是十分密切的,可以说教育问题也就是社会问题。

陶行知先生说:“学校没有改造社会的能力,简直可以关门。”可知改造社会的担子就搁在教师们的肩上了。

教师们有没有能力挑起改造社会的担子呢?这在当时缅甸华侨社会的情况是很难想象的。因为教师是一种赖以谋生的职业。为了怕丢掉“饭碗”,教师只好千方百计去争得董事们及学生家长们对自己的好感;而董事们也不希望教师们在规定的工作范围外去“惹是生非”。再说,当时教师的水平都很低,能称得上“合格”者,可以说寥寥无几,都是一些在祖国念过几年私塾,或替商店记账退下来的老先生们,或由这些老先生们培养出来的一知半解的读书人充任。这些人应付上已是自顾不暇,当然是谈不上改革的。因而学校长期停留于半私塾状态,华侨社会也因而长期保留着祖国清末社会那样的状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