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朴永馨教授学术思想探微
肖非 刘全礼 钱志亮[1]
在一个快速变革的社会里,教育工作者毫无疑问承担着巨大的社会责任和使命。在过去的几十年里,朴永馨教授无论是做一个特殊学校教师还是做一个著名大学的教授,都一如既往地热爱着他的特殊教育事业,以高昂的热情、科学的态度、实事求是的作风辛勤耕耘在特殊教育这片热土上,对中国特殊教育的发展做出了一个北师大人应有的贡献,同时也在特殊教育领域赢得了崇高地位。
一、对特殊教育对象的科学解释
朴永馨教授长期致力于特殊儿童研究,形成了自己对特殊教育对象的辩证唯物主义解释。他认为,任何一种事物的发展都有自己的规律,且这对该种事物的绝大多数是适用的,但也有例外情况。人类的身心发展也是一样:多数少年儿童有着正常的发展规律,少数人由于各种因素不能完全按照正常的规律发展,在基本按照一般规律发展时有一些特殊的规律,这样的儿童就叫特殊儿童。一个儿童的身心发展水平,即生理、心理等方面的发展对其个体的发展、受教育的方式及可能性等有较大的影响。较大偏离正常发展水平的差异使一部分儿童变成了与普通儿童有较大差异的特殊儿童。
对特殊儿童或有特殊需要的儿童有两种理解:一种是广义的,即把正常发展的普通儿童之外的各类儿童都包括在内,既有各种能力超常的儿童,也有行为问题儿童、智力落后儿童、视觉或听觉障碍儿童、肢体残疾儿童、言语障碍儿童、学习障碍儿童、情感障碍儿童、多重残疾儿童等;一种是狭义的,即专指生理或心理发展上有缺陷的残疾儿童。
1.特殊儿童的缺陷对其心理发展的影响
毫无疑问,特殊儿童的缺陷会给他们的身心发展带来一系列不利的影响。朴永馨教授认为,每个有生理缺陷的儿童在其发展过程中都会表现出很多特点,这些特点错综复杂、互相影响。有不同缺陷的儿童,其认识活动发展的途径、速度及各种心理活动的相互关系等依缺陷的不同而各有特点。不同缺陷使这些儿童总的发展受到不同阻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