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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对综合实践活动方案目标的评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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活动目标设计是综合实践活动过程开展的首要环节,学生在设计方案时必须在老师的指导下,依据综合实践活动课程的总目标和学段目标确定具体的活动课题目标。因此,开展小学综合实践活动设计的评价,重要内容之一便是评价目标设计是否全面、恰当、明确和具体。评价的具体指标如下:

(一)目标是否全面

综合实践活动目标设计要求要体现情感态度与价值观、过程与方法、知识与技能这三个维度的目标,或是行为目标、体验性目标和生成性目标这三级目标。虽然综合实践活动课程目标的具体表达方式多种多样,如有总括式、列点式及分层式等表述形式,但无论学生采用哪种表达形式,都应该要包含知识、技能和情感,或是行为、体验及生成三个方面的内容。

(二)目标是否具有针对性

综合实践活动课程的具体目标是针对某个活动主题或项目而言的,要求能够对学生开展与主题相关的活动产生切实的导向、指引作用。因此,活动主题目标必须针对具体活动主题或活动项目量身进行打造。这就要求学生在进行活动主题目标设计时立足自己的活动主题或项目,把综合实践活动课程的总目标和学段目标从知识、技能和情感三个方面进行细化。具体来说,就是要把目标设计定位在体现知识、技能和情感三个维度,同时根据3~6年级的不同的水平层次,选取合适的行为动词,如说出、知道、了解、认识、熟悉、模仿、尝试、会、能、学会、感受、参与、经历、体验、关注等,对三维目标进行符合自身身心发展特点的描述。

(三)目标是否具有可测性

综合实践活动目标除了具有引导活动有条不紊开展的作用外,还是考察某一具体活动所产生的实际效果的重要依据。因此,主题活动目标还应该具备对活动结果的检测功能。为此,学生针对活动主题或项目进行目标描述时,还必须对该活动或项目结束后自己在知识、技能、能力、情感态度与价值观等方面可能产生的系列变化做具体说明,以便能够通过前后比照测量出活动的实际成效。为此,学生的活动目标设计要尽量具体、明确,切忌空洞、空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