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服务学习的历史发展
虽然服务学习的诞生可以追溯到1884年英国的大专生的社会服务,但大部分学者都认同美国是服务学习的发源地,并由此影响了世界各国。
在美国,“服务学习”的萌芽最早出现于20世纪初。当时的亚瑟·丹恩(Athur.W.Dunn)较早提出了服务学习的雏形理论,并开始尝试将社区服务与社会科课程[1]结合起来。作为1916年美国社会科课程委员会的秘书,他领导开发了一门名为《社区公民》的课程。该门课程对后来的社会科课程影响深远。20世纪二三十年代,在进步主义教育运动以及社会政治运动的大背景下,一些教育者继续通过社会效能(social efficiency)或者社会能力(social competence)方面的课程来继续倡导培养公民的责任。他们力图使学生不再囿于课堂技能,而开始指导学生参与到学生管理与社区公民生活的实践中去。到了20世纪70年代,心理学家布鲁纳(Jerome Bruner)开始关注如何激发学生的学习兴趣、使学生的学习进取心得以维持与强化的问题。通过大量的课堂观察研究,布鲁纳认为学校的学习过于孤立,必须将学校学习与社区明确地联系在一起。他建议课堂教学应该促使学生参与到与学校、社区问题相关的计划和行动中。此后,越来越多的教育学者与实践者开始力图在社会科课程中克服学生对于理论知识及其抽象研究的冷漠态度,并增设一些学科课程知识与公民活动相结合的内容。这一时期出现的“经验教育”“社区实习”等都体现出了服务学习的一些特征。[2]
20世纪80年代开始,美国全国学校改革运动引起了学校对于社区服务的兴趣,学生参与社会服务的热情激增。1983年厄内斯特·博耶(Ernest Boyer)提议在中学生中开展一种卡耐基课程(Carnegie unit),课程为了培养学生的社会责任感,展开了长达120小时的社区服务。1992年马里兰州首次规定:高中生必须要有72小时的社区服务作为毕业要求,由此服务学习迅速在各州和城市得到发展;如加利福尼亚为所有学生建立了服务学习计划;芝加哥、费城等城市则通过立法支持服务学习发展;越来越多的大学也要求学生在入学申请中提供参加过志愿服务活动或社区服务活动的证明。从1984年到1997年参与服务学习的中小学生人数从90万发展到1260万,高校学生参与的比例从2%发展到25%。服务学习作为一种教育改革策略,得到了众多学校的支持。[3]经过各州、地方的实践探索,以社区服务与学校课程相结合的经验教育模式——服务学习得到了认可,并在美国得以推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