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节 表现性学习的基本概念
一、“表现”的含义
表现性学习的概念源于国外的Performance-based Learning,即以表现为基础的学习,“Performance”是表现性学习的核心,它可以概括为两类:“操作、活动”和“个性特点、心理状况的表达和反映”。国内有学者认为表现性学习中的表现(Performance)意指“作业或操作”,即学习者在实际作业或动手操作活动的过程中进行的学习,它仅仅指动手操作,并不包含言语行为或静听、静观、静思等活动形式。[1]这里的“表现”仅仅指“操作、活动”,并不包括“表现”。
我们认为,performance既包括“作业或操作”,也包括“个性特点、心理状况的表达和反应”。“作业或操作”只是表现性学习的一种行为方式和途径,它强调了表现性学习的情境,即“做中学”,通过学生亲身体验、感知来学习。“行为方式、个性特点的表达和反应”是表现性学习的具体方式(即在学习中表现和通过表现进行学习)。这里的“表现”反映的是“表达、表露、表示、表明、表白等”,其表现形式具有多样性。因此,如果仅仅将“表现”定义为“动手操作”,则将“表现”狭隘化了,从某种意义上来看,表现性学习则变成了操作性学习,因此,表现有两层含义,一是“做或操作”;二是“表现或表达”。它是指表现主体在表现性学习过程中,将自己的个性特征和心理状态自然地、自发地、充分地表现、释放出来。这种“表现”发生在表现性学习的过程中,是表现主体对学习过程的实时、真实、自然表现,它是表现主体心理特征的真实反映,而不是对其他角色的简单模仿、扮演,它的表现形式多种多样,可以是言语类型的表现形式,也可以是非言语类型的表现形式。